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会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,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,促进商会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,扩大商会对外知名度,提升商会外部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商会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
第二条 商会设专职网站管理员,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、日常管理与维护,负责网络版面设计、调整、改换栏目设置、内容更新、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、录入与发布。
第三条 商会网站管理员负责与商会网站维护机构对网站防病毒、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。
第四条 商会网站的总体运营、监督和协调、新闻内容审核由商会秘书处秘书长与商会会长负责。
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
第五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,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、颜色、栏目组合等;
第四章 信息的发布程序
第六条 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对审批后的内容及时发布。
第五章 网站管理
第七条 任何人未经商会会长批准,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。
第八条 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,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。
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、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,应第一时间向网站维护机构反映,及时解决。
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有损国家利益、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。
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、淫秽、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、社会公德的信息。
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、影响公司形象、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。
第十四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0—12条所示内容的信息,必须立即予以删除,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。
第十五条 商会全体会员有义务监督商会网站管理及维护,如发现问题,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员反馈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与修订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中山市安徽商会秘书处
2019.3.1